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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上接01版) 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成立 组织、与 组织合作、设立 信托、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,力所能及参与 事业。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结合企业的资源和专业特长,合理选择 领域、项目和形式,积极开展 活动。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家厚植家国情怀,富而思源、富而思进,弘扬“义利兼顾、以义为先,自强不息、止于至善”的光彩精神,积极投身 事业,向社会奉献爱心。 三、深入开展“ 文化进乡村”活动,助力文明乡风建设。通知要求,将 文化纳入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,将 法列入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。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、村史馆、文化广场、农家书屋、农业企业、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农村广播网、农民夜校等载体,弘扬 文化。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、法治宣传志愿者,创作以 为主题的文艺节目,深入农村开展演出,带动广大农民学习 知识、参加 活动。引导支持企业、社会组织、志愿者团体等到乡村开展 活动与志愿服务,惠及广大农民。 四、深入开展“ 文化进社区”活动,推动社区 发展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(所、站)、乡镇(街道)社工站(民政服务站)等场所,宣传 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。鼓励支持 组织、志愿者等在社区开展 讲座、公益市集、 知识竞赛等群众性 文化活动,提高居民参与度。将 法律法规纳入社区工作者的法律知识培训。引导 力量深入社区、深入群众,以特殊困难老年人、困难妇女、困境儿童、残疾人、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为重点,开展 帮扶、走访慰问、爱心陪伴等 活动,推动社区 发展。 五、深入开展“ 文化进家庭”活动,推动形成优良家风。依托婚姻登记机关、儿童福利机构、养老服务机构、儿童校外活动场所等,开展家庭 教育。发挥儿童主任、志愿者等作用,组织开展适合家庭参加的 实践活动。依托文化场馆、景区景点等资源,开展 文化主题展览等活动,鼓励支持广大家长带领子女参加与 相关的文化旅游线路与体验项目。引导支持 力量面向困难家庭开展 活动,帮助他们排忧解难。 通知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,大力宣传推广,创新活动形式。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,社会工作、文化和旅游、工会、团委、妇联、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参与,形成工作合力。 各地要聚焦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,创新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 文化活动,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。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特别是 组织,筹划开展参与性强的 文化活动。 行业组织和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,要依法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。 |